一.租屋有哪些程序?
當然是先找到你適合的房子囉,談好租金,再來就是附帶物品:例如你希望有第 4 台,網路,管理費誰付,先大膽要求...還有家具要先確定有沒有壞掉,壞掉請他換給你,談不攏再看自己的接受度而定 。

 

二.租房子需要看房契嗎?
一定要看房契!有人把房子出租,結果房客將剩下的房間以二房東的身份再出租,收了其他房客三個月的押金及每個月的租金,幾個月後,這房客竟然就落跑了。

 

三.怎麼分套房、雅房和公寓?
套房:一間房間為單位 + 一浴室(一定有) + 陽台(有的沒有) + 廚房(有的沒有)。雅房:一個空間為單位(四面牆+放床的位置),沒有個人浴室(要和別人共用),沒有個人廚房(還是要和別人共用) 。

 

四.為什麼有人說避免租頂樓加蓋的房子呢?
加蓋的不合法,隨時會被拆;消防差,很少有用防火建材,為了要省錢;設備不保險,電力是後來接的,電壓會比較不穩;結構不安全,如果用差的建材,颱風或大雨房子可能會被掀了 。

五.要如何跟房東殺價呢?
殺價是有步驟的,首先看房子,你要喜歡。再來詢問你需要的設備是不是有供給?最後問房東,對租房子的人有些什麼要求?如果以上的問題問清楚之後,你還是喜歡,條件也能夠接受,然後再來才是談價錢。

 

六.租房子可以減稅?
如果你是付租金的一方想要用來抵稅,那你就必須要將戶籍遷至你的租屋處或是申請流動人口,然後與房東訂契約,然後請房東也要報稅,因為你付房租可以抵稅,相對的他收房租,國家也會跟他收所得稅 。

 

七.租房子的時候一定要簽約嗎?
租房子的時候一定要簽約,這是保護你自已的一種方法,看到房子有何問題的話,你都可以加在契約書裡面,而且有一點就是如果你沒打算住一年以上的話,切記一定要在契約書裡面註明。若您慎重一些,最好到管轄地法院公證。

 

八.訂金付了又不想租,能拿的回來嗎?
不太可能要回,除非你未滿 20 歲,可以由監護人以你未成年為理由否定你自行決定的契約行為,如果你已滿 20 歲,除非你能舉證你是被脅迫或被施行詐術下所誤下判斷而付出訂金。

 

九.押金可以抵房租嗎?
我會跟房東說,我不續租了,但是那個押金剛好兩個月我想就抵過去,請房東同意。我還遇過一個房東說,我跟他說不續租的時候,她跟我講說你最後一個月不用給我,押金一個月就抵房租,若方便不妨在合約上注明。

 

十.房屋修繕的費用應該誰出呢?
非人為因素,如果是颱風地震,造成的自然損失,並非房客刻意破壞,可以請房東找人來修理,房客不用負賠償責任,否則難道像地震把房子震垮了,房客要賠房東一間房子嗎?合約上要注明 。若退租實房客應保有為人基本道德,房屋要原況交還,並打埽乾淨。

 

十一.可以把戶口遷進租的房子裡嗎?
應該跟房東商量,他應該會肯的,單獨立戶,戶口你們還是自己一本,不會和房東合在一起,只是戶政人員會詢問,最新規定要拿房屋稅單去辦理。

 

十二.房屋租約可不可以提前解約?
問問看房東,因為有的房東是不介意的,只要提早一兩個月告訴他,讓他有時間找房客就好了,但是如果你的房東比較機車,那照合約的內容,他是有權力扣留你的押金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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